第一条用友U8开放平台是基于用友网络的用户及传播力、品牌影响力,接入第三方合作伙伴服务, 向用户提供丰富应用和完善服务的开放平台。为了构建用友网络和谐共存的生态体系,实现平台、伙伴和用户的共赢,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第三方合作伙伴(下文亦称“第三方”或“开发者”),指在用友U8开放平台合作接入应用,向企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 开发者分为个人开发者与企业开发者,个人开发者指基于用友U8开放平台开放接口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企业开发者指基于用友U8开放平台接口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开发者在用友U8开放平台上提交的应用和服务,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内容。
第四条开发者须遵守用友U8开放平台的隐私保护条款,并承诺与用友网络承担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 开发者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等行为须以获得用户的合法授权为前提,未经用户允许,不得将用户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披露给任何第三人或用于授权范围以外的用途。
第五条对于用友U8开放平台提供的全部数据及资源,开发者仅用于接入应用之用,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用途使用,未经用友U8开放平台书面同意,开发者不得将上述信息及资源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用友U8开放平台有权利随时终止合作并追究开发者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开发者不得通过误导、迷惑、作弊等任何手段对用户进行骚扰。
第七条开发者在开放平台上的所有行为须遵守《用友U8开放平台服务协议》及《开发者协议》及用友网络平台上的所有协议、公约及制度,不得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用友网络和开发者分工合作,共同完善和丰富用友网络平台的功能,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和服务。
第九条用友网络将专注于用友网络核心功能、平台基础服务和API中心。
第十条用友网络为所有的第三方应用提供基于用友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服务。
第十一条对于所有用友U8开放平台的开发者,开放平台将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向开发者提供开发所必须的资源,如数据接口、技术文档、客服支持等。
第十二条开发者拥有依照约定合法使用本平台开放API的权利;开发者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赠与、出售、转让或转授权用友网络的代码、API及开发工具等。
第十三条业务范围为数据采集、分析并服务于其他第三方的开发者,仅可通过用友网络开放的API进行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用友U8开放平台会根据用友网络不同阶段的整体战略,通过聆听开发者、用户的需求,不断完善该公约。一旦本公约的内容发生变动, 开放平台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公约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开放平台已经通知开发者修改内容。开放平台也可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开发者提示修改内容。
第十五条本公约自2015年06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