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放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企业(或称“您”)与用友U8开放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的所有者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网络” )之间就开放本企业的ERP(用友网络的U8、U9等)数据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合同。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您点击"同意"按钮后,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用户一经注册或使用本协议下任何服务即视为对本协议条款的充分理解和完全接受。用户同时应遵守用友U8开放平台的《用友U8开放平台 服务协议》及其他本平台上所有的协议、规则、规范及制度。上述条款、协议及规则均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在接 受本协议之前应该阅读上述条款、协议及规则 ,用户对本协议的接受即是对上述条款、协议及规则的完全接受和同意。企业违反本协议时用友网络有权 依照其违反情况限制或停止向用户提供本平台服务,并有权追究企业的相关责任。
本协议可由用友网络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及规则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条款,不再另行通知。企业可在本平台查阅最新版协议及规则条款。 在用友网络修改协议或规则条款后,如果企业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对应的本平台服务,企业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
特别提示:
在使用本网站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
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将以加粗字体显示,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本网站客服咨询。
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出现的概念与《用友U8开放平台服务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2.1 企业有权决定是否向开发者开放本企业数据,不允许未经授权的开发者访问本企业数据。企业能随时取消已授权开发者对本企业数据的访问。
2.2 企业由于自身原因需要停用服务时,可采用平台提供的“停用用户”等功能,停止开放本企业数据。
2.3 企业一经同意开发者访问本企业数据后,如果发生数据等方面的纠纷时,由企业与授权开发者协商解决,与本平台无关。
2.4企业与开发者之间与开放数据相关的纠纷,由企业与开发者协商解决,与本平台无关。
3.1 用友网络有权审查企业是否是用友网络的ERP用户。
3.2 用友网络有权在包括但不限于用友U8开放平台上进行相关应用推广活动或宣传。
3.3 企业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取缔运营,或因违规操作被网络监管部门查封所引发的全部责任, 由企业独立承担。给用友网络及其关联公司带来不利影响的,企业须赔偿用友网络所有损失,并负责恢复用友网络声誉,此情况下用友网络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4 用友网络可将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如果企业不同意用友网络的该转让,则有权停止使用本协议下服务。如果企业继续使用,则视为企业对此转让予以接受。
3.5 企业违反平台使用规则时,用友网络有权依照用友网络的认识判断决定并采取以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与企业的服务协议关系,以及其他用友网络认为适合的处理方式。
3.6 用友网络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向用户发出通知,该等通知在发送时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4.1 企业应确保自身在注册时填写的企业名称、地址、电子邮箱等相关资料真实、准确,若有更新的,企业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如用友网络发现其不真实或不准确的,用友网络有权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本协议下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4.2 如企业书面通知用友网络不接受经用友网络修改的新的服务协议的,用友网络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本协议下服务。
4.3 本协议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的,用友网络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向企业提供本协议下服务。
4.4 在企业违反本协议规定时,用友网络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向该企业提供部分或全部开放平台服务。如该企业后续再直接 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并登录用友U8开放平台的,用友网络有权直接单方面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下服务。
4.5 在合作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企业无法授权的,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4.6 如本协议服务终止,用友网络有权保留或删除企业账号中的任何信息,且有权拒绝将该信息发还给企业,也有权保存或删除企业的全部相关数据,包括服务终止前企业尚未完成的任何数据。
4.7 企业限制、暂停或终止向开发者开放数据的,应当事先通知用友网络及相关开发者,需要对开发者进行赔偿或补偿的,企业应当主动与开发者协商解决赔偿或补偿事宜。
4.8本平台如因自身或其他原因关停而终止服务的,本平台仅需提前在本平台上发布关停公告即可终止本平台服务,并无需对企业承担任何责任。 企业应与开发者协商好用户数据的相关事宜。您应确保您传输的数据皆有备份,若因您未留有备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平台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1 本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用友网络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 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非经用友网络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平台上的网站程序或内容。
5.2用友网络及其关联公司拥有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用友网络品牌和所有应用及服务内容知识产权,以及上述用友网络品牌、知识产权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衍生品的全部合法权益。
5.3 未经书面许可, 企业不得使用用友网络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商业标识;企业不得模仿使用用友网络及其关联公司的的任何标识,亦不得使用与上述标识近似的标识,以免造成用户混淆;
5.4如开发者在应用的开发、制作中,经用友网络或其关联公司书面许可后使用了用友网络或其关联公司的知识产权, 则所涉及内容的知识产权仍归属于用友网络或其关联公司所有,并且用友网络有权就已经开发完成的所有内容进行相关权利的申请。
6.1 本平台关于企业的隐私保护详细规定请见本平台《隐私权政策》。
6.2您应确保您通过本平台传输的数据在本地服务器上留有备份,因您未留有备份而造成的损失,本平台不予承担责任。
6.3 开发者访问企业数据时,需通过本平台进行中转,本平台有权对数据进行存储,以便分析开发者是否违规获取企业数据。
6.4 用友网络及与用友网络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有权对用户数据及平台运营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用友网络有权为本合同之目的使用上述数据;用友网络可利用上述数据(敏感信息除外)及分析结论为用户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
6.5 本平台将采用适当的技术措施、内部控制等手段保证用户数据的安全,防止意外丢失、泄露、被第三方更改。除如下情形外,本平台不得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数据:
6.5.1事先获得了甲方的书面授权;
6.5.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
7.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用友网络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用友U8开放平台相关规则。上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用友网络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且毋须另行通知。其一旦发生变动,用友网络将会在相关页面上公布修改后的协议或规则,如果企业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应主动取消服务,如果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接受协议或规则的变动。
8.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企业同意用友网络会变更、中断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并按本协议规定删除企业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任何资料,而无需通知企业,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8.2 用友网络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一定时间内的中断或暂停,用友网络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8.3 如发生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服务中断及企业损失的,用友网络不承担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
(2)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的;
(3)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的;
(4)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的;
(5)因政府管制而造成暂时性关闭的;
(6)其它非因用友网络的过错而引起的。
9.1 本协议为用友U8开放平台规则的组成部分,若您对本协议的理解和执行有任何疑惑或争议的,可提请本平台予以解释或处理。
9.2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协议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
9.3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因本协议所引起的与用友网络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协议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用友网络所在地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